出来她是一个千金大小姐,可能是从小背井离乡的缘故,她没有其他大小姐那样的公主病,不怕脏不怕累,在叶小达的眼里她就是完美的。
等叶小达的父母回来的时候,满屋子饭菜飘香。
“叔叔阿姨,你们回来了。”
“莹莹?辛苦你了!”
“不辛苦,阿姨去坐着吧,饭马上就好了。”
“好嘞!”
一家人围坐在茶几边上,罗琴在卧室翻找了老半天,终于在一个陈旧的箱子里找到了一块红布包着的镯子。
在饭桌上,罗琴将镯子拿出来,牵起楚莹的手,“莹莹啊,这是我嫁给小达他爸爸时,他奶奶交给我的传家宝,戴上这镯子啊,就是叶家的媳妇儿了,莹莹,我也知道我们家小达穷,长得也不好看,但是小达是真心喜欢你,我也能看出来,你也喜欢我们家小达,阿姨趁着今天,就把镯子传于你,愿意吗?”
镯子通体翠绿,像是玉镯,这玉石很奇怪,里面就像是蕴含着巨大力量一般。
“阿姨,我愿意!”
罗琴颤抖着双手,将玉镯给楚莹戴上,握着她柔嫩的手,“小达,来跟妈倒杯酒,今天妈高兴!”
镯子戴在楚莹的手腕上,就像是找到了主人一样,一圈翠绿色的光晕由内向外的散开。
“这个啊,可是叶家的传家宝。”
叶向天看着镯子,深吸一口气,眼睛湿润。
“传家宝?我怎么不知道。”
叶小达眨了眨眼睛,他从小到大,十八年了,从来没听说过自己的老妈还有个这东西,他只知道一件事,那就是他的爷爷,也就是叶向天的父亲,被家族驱逐,流落中海,在破旧楼房里诞下了叶向天。
叶向天从小日子就非常艰苦,生活在废旧的烂尾楼里。
然后他长大,成了工地工人,二十七岁娶了罗琴,二十八岁有了叶小达,现在他已经四十六岁了,但却看上去像个五六十岁的老人一样。
“以前的事就不谈了,小达啊,以后你可一定要对莹莹好啊,她可是我跟你妈妈认准的儿媳妇!”
叶小达搂着楚莹的柳腰,“放心吧妈,莹莹姐这一辈子就是我叶小达的媳妇了,跑不了!”
一家人在一起欢欢喜喜,非常温馨,而这一切也正是楚莹想要的,她从小都没这么感觉到一个家庭有这么温馨。
她不后悔!